摘要: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朱某某等人诈骗罪一案。经一审法院查明,被告人朱某某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成立收藏品公司,雇佣被告人程某等多名销售人员,通过进店送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进入店内。虚构公司在全国有多家分公司,可以帮助顾客高...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朱某某等人诈骗罪一案。经一审法院查明,被告人朱某某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成立收藏品公司,雇佣被告人程某等多名销售人员,通过进店送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进入店内。虚构公司在全国有多家分公司,可以帮助顾客高价代买销售在该店以及在其他地方购买的收藏品等虚假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通过向被害人发送虚假中奖短信,夸大产品升值空间,采用与被害人合买、伪造公司产品涨价文件等方式,将公司经营的钱币册、玉器、纪念钞等产品高价出售给老年人,并许诺之后会帮助购买产品的人员代卖收藏品,出售价格高于购买价格的,公司按比例收取佣金,该案受骗老年人5人,涉案金额38.42万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刑事法官温馨提示:老年人在退休后,随着收入降低,想要通过购买收藏品等方式进行投资,使现有存款保值、升值。犯罪分子通常抓住老年人想要投资挣钱、参与社交活动的心态,将廉价的工艺品、字画、纪念币、纪念钞等表面看有一定价值的收藏品,但实际短期内并无明显的升值空间,鼓吹成具有极高收藏升值获利空间,并许诺高价回购、帮助出售,借以欺骗和诱导老年人大量高价购买上述物品。当老年人发现手中的“收藏品”和“快消品”无法出手并要求退货时,诈骗分子总会百般推脱,并常常以帮助拍卖需要交纳会员费、服务费、押金、关税、滞纳金等为由,再次收取被害人钱款。
犯罪分子往往成立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公司,并设立多层管理模式,选择商业区设立网点,极具有迷惑性。销售人员通过拨打电话、发放传单等方式引诱缺乏收藏专业知识的老年人到店领取小礼品,进而请君入瓮,实施诈骗行为。广大老年人要对所谓的“收藏品”时刻保持警惕和谨慎,不相信“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活动,切勿存在不劳而获、以小博大等幻想,安享晚年生活。